I AM MR. LEFT
And is that's why I will never be Mr. Right?
2009年4月10日 星期五
泰亨教我的一件事
之瑋邀請高雄的仁岳哥來成功團契分享,而他除了用自己的消費券付高鐵,也希望團契能分擔一些費用。
我聽到時非常驚訝又生氣,因為這完全在我的想像之外,也覺得沒有經過討論的過程。所以,當他提出時,我的表態是很質疑的。
泰亨後來跟我提這件事,希望我也能幫忙承擔一些費用。我就開玩笑地說:“那你來說服我好了。”泰亨便說:“雖然我也不太同意他的作法,但看在他是第一次當主輔導的份上,就當作是給他的鼓勵吧。”
一句話,成了!我馬上心軟,因為今年的我特別能同理什麼叫作“第一次當主輔導”,因為我也是第一次當主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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